| 刘红宇律师在办理信贷、抵押、担保、结算、房地产等领域的法律事务中尤其具备超群的素质:她在诉讼、调解、谈判中反应敏捷,口头表达能力强,善于瞬时抓住对方弱点,组织证据观点予以批驳;她出具的法律文件运用法律得当,文字精炼,思维缜密,逻辑性强。
刘红宇律师长期为数十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如: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三峡分行、北京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电财务公司、华融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中国国家电力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龙滩水电站、北大方正集团公司、方正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方正延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等
刘红宇律师曾参与设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债转股方案,成功运作四起煤炭企业的债转股方案。参与中国石油集团200多亿元债务重组,包括方案设计、谈判和起草文件。作为迄今我国最大一宗银团贷款240亿的业主方首席律师参与银团贷款文件的起草、谈判、方案设计工作。
教育背景 :
1985 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1998 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学位
2003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 ,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著述:
《合同法精解与案例分析》(上下册)法律出版社 1999年
《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应诉手册》 中国卓越出版社 1990 年 5 月
“金融逃债行为的法律防范” 《中国律师》杂志 2002 年 6 期
“债转股,不是‘最后的晚餐'” 《中国律师》杂志 2000 年 1 期
“存单纠纷,法律如何归责” 《中国律师》杂志 2000 年 5 期
“律师的诉讼作用” 《中国律师》杂志 2000 年 7 期
“表演法律” 《北京律师》杂志 2001 年 1 期
“法律平民——律师” 《北京律师》杂志 2001 年 4 期
“如何构筑社会信用体系” 《中国工商》杂志 2001 年 4 月
“董事能否行使对外担保权” 《中国经营报》 2001 年 1 月 23 日
社会职务:
北京市第十三、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第九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
北京市工商联第十二届执委、常委
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
北京市东城区工商业联合会第八届执委、常委
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非公经济联谊会常务理事、中介人士分会监事长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北京市检察院专家咨询监督员
北京市通信公司社会监督员
外国语:
英语
联系方式:
直线电话:010-85237865
Email:liuhongyu@jtn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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