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下称“沈阳分所”)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于2002年3月成立,现有合伙人9人(其中高级合伙人4人、合伙人5人),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及秘书等39人,其中博士学位(包括研读)4人、硕士及双学士学位(包括研读)16人、法律及其他专业本科11人,有的律师还有其他专业的学位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平均年龄30岁左右。沈阳分所是辽宁省、沈阳市两级“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省律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股权分置改革和上市推进工作专家组成员单位;辽宁省经济委员会企业改革咨询顾问单位;辽宁省“律师实习基地”、辽宁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涉外法律人才实习基地”;2007、2008连续两年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争创“四个一流”先进单位;2008年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沈阳市律师服务质量年”先进单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破产管理人入库的10家律师事务所之一。


      沈阳分所在人才选择上,坚持重知识结构、重综合素质、重专业能力等高标准,同时考虑人员年龄结构的合理性,注重培养梯队型人才,现已汇集了英国哥拉斯格大学、英国阿伯丁大学、英国伯恩茅斯大学、英国诺桑比亚大学、美国世纪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等国际、国内著名院校毕业的人才;在组织结构上,以事务所人员的经历、知识结构和专业特长为基础设立了公司证券、金融税务、房地产、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及诉讼仲裁等业务部门,另设客户服务部、行政事务部及战略发展委员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在所文化建设上,坚定律师对客户真诚、对法律忠诚的信念及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确定了“发展律师事业,丰富个人生活;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客户权益;伸张社会正义,建设法治环境”的核心价值观、愿景;在服务设施上,在沈阳城市广场(洲际酒店)第一座 12层办公,在辽沈地区的律师事务所中率先设置所内局域网和连通总部的网上管理平台,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和远程办公;在服务定位上,以辽沈顶级企业为服务对象,以律师专业化分工与团队合作为服务模式,结合金诚同达业务网络的战略布局,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通过为省经委、省金融办、省旅游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房产局、抚顺市政府、沈河区政府等政府机关及相关部门;省教育基金会、省行为科学研究会等事业单位;华晨系、金杯系、金山系、机床股份、松辽汽车、山盟集团、阳光一百、五爱集团等顶级企业;建行、招行、交行、农行、浦发行、光大行、广发行、华夏行等金融机构担当常规或专项法律顾问并提供了综合性的、增值的法律服务,沈阳分所全体律师为东北振兴及辽沈企、事业单位的腾飞和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主营业务:

      ◇ 公司证券业务:包括公司组建、改制上市(IPO)、并购重组、破产清算等业务;

      ◇ 金融税务业务:包括项目融资、抵押担保、银行票据、纳税筹划、保险等业务;

      ◇ 房地产业务:包括土地、拆迁、建设、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产管理、招投标等业务;

      ◇ 国际业务:包括外商投资、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转让、国际工程承包、BOT、特许经营、国际商务谈判等业务;

      ◇ 知识产权业务:包括技术转让、商标、专利、商业秘密、著作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

      ◇ 诉讼仲裁业务:包括国际商事仲裁和国内仲裁、诉讼等业务。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206 号城市广场(假日酒店)第一座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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