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在外国直接投资领域富有长期的出色执业经验。作为最早在中国从事外国直接投资项目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我所运用已有的丰富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与外国直接投资企业形式相关的优质法律服务,包括合作企业、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等,以及提供在在中国最先进的投资策略。我所外国直接投资实务涵盖并购(包括私人股本)和资本市场交易,涉及企业组建的具体细节,一系列广泛而复杂的公司和融资交易的谈判项目和文件。我所与北美,欧亚一些主要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密切合作,就外国投资项目为客户提供协调性的跨界咨询。

      我所的外商直接投资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经验,能为客户就外国直接投资进入中国所涉各种事项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其中包括:

      • 兼并

      • 收购

      • 合资企业

      • 私人股本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风险资本

      • 外商独资企业

      • 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的设立

      • 联合股份公司投资

      我所在外国直接投资项目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能将交易的复杂性与知识的专业性相结合,加之与政府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长期确立的良好工作关系,能够为客户的利益更好地服务。

      在中国特定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与日增多的背景下,我所的律师团队难得可贵地成长为公认的精通法律法规及监管框架的专家。我所律师定期会为客户在其申请和取得国家,省级和地方各级政府批准的整个过程中提供专业意见;监查其与中央和地方一级规章的遵循程度;建立适合该行业的合规制度;分析特定行业的税收和金融监管所带来的影响。我所为各种问题提供准确及时的咨询意见,如适当的许可,切实可行的适应新政策的办法,在不确定的规范领域如何操作,以及如何依据法规的未来发展为公司进行最佳的定位。我所律师精通高级别的专业知识,涉及到广泛的各行业法律法规,常能为复杂的跨境交易和融资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我所在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业务方面富有经验,具备传统的法律实务优势。即使在中国经济和法律制度不断发展以适应内陆投资所需的种种可能的企业结构形式的情况下,合资企业仍然是每年成千上万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最佳选择。投资者正越来越多地在高度管制的“新产业”领域采用合资企业的形式,例如电信,证券,资产管理和保险行业。

      我所律师在与客户密切合作初期,将根据其在中国的目标就可采取的各种合资企业结构形式进行分析。我所律师深知合资企业各方今后可能持续合作的重要性,因此十分重视自身的谈判技巧,以及管理合资企业全程交易的能力,以期在保护和促进我所客户利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和谐与团结。

      我所律师代理的合资企业事务包括:

      • 采取何种企业形式的分析选择

      • 在整个交易中与潜在的及已有的合作伙伴谈判

      • 企业组建事项

      • 融资和资本结构

      • 税收战略

      • 完善的文档管理

      • 合规管理

      • 审批流程管理和指导

      • 管理人员和雇员的合同

      • 非规避和非披露协议

      • 与当地企业的合伙关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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