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务
金诚同达是最早拥有证券法律业务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自中国证券市场创立阶段即开始从事相关法律服务,多年来累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深谙公司及证券类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熟悉公司及证券类业务的运作与流程,与相关部门与中介机构建立了良好稳定的沟通与合作关系。
金诚同达曾经办理第一家上市公司采用托管方式进行业务整合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第一家上市公司通过国家股全部回购进行股权重组并实现国有公司民营化,第一家上市公司最大金额商标转让并解决遗留问题,第一家持续赢利上市公司全额资产置换彻底改变主营业务,第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开实行股权激励制度,第一家上市公司国有大股东通过实施破产进行债务重组和股权重组,第一家由律师组成清算工作组全面接管清算证券公司,第一家股权分置改革后全流通概念下上市公司,第一家突破既往规则通过定向转增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第一家信托公司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借壳上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第一批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
金诚同达可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 为拟上市公司提供股份制改造、在境内外发行股票(IPO)、上市(包括在国内外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三板以及其他类别的证券市场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 就上市及非上市公司的私募、增发、配股、股权转让、重组(包括借壳上市等)、改制(包括国有企业改制等)、股权收购与反收购、重大资产收购、重大投资(包括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及其他类型的投资等)、发行优先股、债券(包括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权证、股权或期权激励(奖励)等提供法律服务;
• 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各类基金与投资公司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 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为公司提供其他法律服务(如诉讼、仲裁、清算、破产等)。
上述法律服务之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咨询、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出具尽职调查报告、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函件、章程、制度、决议等)、改制辅导、参与相关谈判、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代理进行相关诉讼或仲裁等。